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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未趨緩 台中飯店旅館可申請按「停用營業面積」減稅

【臺中訊】已屆歲末年終,但新冠肺炎疫情仍未趨緩,持續影響觀光消費及旅遊市場,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協助業者度過疫情衝擊,臺中市於今年3月推出「按停用營業面積減徵房屋稅」之紓困措施,飯店旅館業如仍受疫情影響生意清淡,而有部分營業樓層或面積停用情形,可繼續申請按較低房屋稅率課稅。

      地方稅務局說明,臺中市轄內經營飯店或旅館等供旅客住宿用房屋,依規定應按營業用稅率(3%)課徵房屋稅,惟今年初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爆發,迄今仍影響業者經營狀況甚至停業,地稅局為減輕其財務負擔,延續受理業者申請部分供住宿房間或其他營業面積停用措施,倘經查證屬實者,可依房屋稅條例第5條規定於停用期間准以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課徵房屋稅。

      地稅局提醒,為減少疫情期間民眾外出洽公之風險,納稅義務人可透過該局網站(https://www.tax.taichung.gov. tw )、行動應用程式(APP)「中稅e把照」或地方稅網路申報平台(https://net. tax.nat.gov.tw)線上申辦。如仍有疑問,歡迎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225850001轉客服中心查詢,將有專人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12-30
  • 發布日期: 2020-12-3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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