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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公共設施完竣地區內未臨計畫道路之袋地,仍應課徵地價稅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都市土地於公共設施尚未完竣前,仍作農業用地使用者,徵收田賦(目前停徵)。但如屬都市計畫街廓全區計畫道路已開闢完成,且自來水、排水系統及電力等設施已建設完成,且經認定為公共設施已完竣地區,原課徵田賦要件已消失,應改課徵地價稅。

    有民眾詢問其土地雖位於公共設施完竣區域,但是屬於沒有臨計畫道路之袋地,而且仍維持農業使用,為何被課徵地價稅?該局說明,公共設施完竣地區未臨計畫道路之袋地,得否改認定為公共設施未完竣並課徵田賦之疑義,經財政部函詢內政部表示,如該地區之道路設施業已完竣,且其他設施均已開闢完成,即應認定為公共設施完竣地區,無課徵田賦規定之適用。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10-20
  • 發布日期: 2020-10-2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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