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9年地價稅即將於11月1日開徵,依土地稅法規定,得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 (即9月22日) 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只能從明(110)年起開始適用特別稅率。
稅務局指出,所稱自用住宅用地,是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之住宅用地,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且地上建物為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其屬都市土地面積不得超過300平方公尺(約90.75坪)、非都市土地面積不得超過700平方公尺(約211.75坪),而且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規定僅能擇1處為限,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地價稅一般用地稅率為10‰至55‰,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為2‰,二者相差至少4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者,請務必把握時間於本年9月22日前檢具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書、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或使用執照及戶口名簿影本,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亦可透過地方稅務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 )進行線上申辦作業,方便迅速並節省出門時間,以網路代替馬路。
如果您對地價稅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