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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興辦立案私立幼兒園之房屋可免徵房屋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財團法人興辦之私立幼兒園,如其房屋為財團法人所有,可免徵房屋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財團法人或財團法人所興辦並經立案之私立幼兒園,其登記為該財團所有供園舍、辦公使用之房屋,可以申請免徵房屋稅。但非財團法人組織之私立幼兒園,則無法免稅,房屋稅應依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

幼兒園所有房屋如符合上述免稅要件規定,應於減免原因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檢附財團法人或立案幼兒園登記證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向稅務局提出申請免徵房屋稅,逾期申報者,自申報日當月份起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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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9-30
  • 發布日期: 2020-07-1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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