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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書立之產權移轉證明書免納印花稅

    (臺中訊) 民眾標到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拍賣之土地,收到該機關所核發之產權移轉證明書,詢問是否要繳納印花稅?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該項證明書屬於各級政府機關所立或使用之憑證,應免納印花稅。

    該局說明,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因標售或讓受不動產所書立之產權移轉證明書,僅有立據人,且該立據人為政府機關,其所書立之產權移轉證明書,依據印花稅法規定免繳納印花稅。

    民眾如仍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04-225850001接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2-27
  • 發布日期: 2020-02-2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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