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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地價稅提供多元管道繳稅,請於繳納期限12月2日前繳納!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8年地價稅開徵已近尾聲,原繳納期限為11月30日,因適逢假日,順延至12月2日,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如果超過該期限才繳納稅款,每逾2日將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請民眾儘速繳納,才不會傷了荷包。

今年地價稅繳稅方式,除了可至金融機構、便利商店或以自動櫃員機(ATM)、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信用卡完成納稅外,還可持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金融憑證、已註冊之健保卡或臺灣行動身分識別(T-FidO),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登入「定期開徵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系統,即可線上查詢繳款明細,並直接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辦理線上繳稅;另外,民眾也可使用行動支付APP繳稅,如「臺灣行動支付」、「t wallet」、「ezPay簡單付」、「i繳費」及8大公股銀行之行動網銀,經自行輸入繳稅資料或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進行線上繳納稅款。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了推廣使用「行動支付APP」及「線上查繳稅」,今年特地舉辦抽獎活動,只要於12月2日前使用指定行動支付APP繳稅,或透過「定期開徵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系統繳納稅款,即可參加抽獎,歡迎納稅人多加利用。

您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 或04-22585000按1轉電話客服中心查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9-26
  • 發布日期: 2019-11-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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