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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張罰單

夏天,伴著蟬鳴,好像真的到了。時間已接近下班,一位年輕人走了進來,志工大姐幫他抽了張號碼牌。我一如往常地的按下叫號機並起身迎接,他走了過來,拿出了一張牌照稅裁罰書,說:「我之前出國,為甚麼回國突然收到這張,可以不要繳嗎?」我仔細一看,是因為違反道交條例被查獲未稅行使公共道路而受裁罰,在開口詢問他前,我心想,這位年輕人在當初收到這張裁罰書應該會很不開心吧?於是便婉轉地問這位陳先生為甚麼被警察機關開罰?他有點不高興的說,他有兩台同款的車,其中一台車壞了,另外一台車外裝雖不好看但還可以開,於是請車行將它們重組成一台車,結果因為這兩台車行照上顏色不同,在路上被警察因移用車牌而開單…等。
我邊聽邊點頭,不時報以同情的眼神。聽完陳先生的敘述,我到櫃檯後方請教了牌照稅的同仁後,再向他委婉地說明:「我們機關的裁罰書是依據警察對您的開罰的道路違規事實,認定有使用公共道路而直接開立的,因為事證很明確,所以開立裁罰書前並不會先通知您,除非警察機關撤銷此罰單,我們才會重新審酌牌照稅未稅的裁罰是否錯誤而更正註銷,所以目前這個罰鍰的部分還是要繳,不好意思哦。」但他還是堅持地詢問有甚麼方式可以不要繳。我再仔細看了一下裁罰書,發現陳先生的車籍在東區,我決定再打個電話詢問大智分局承辦人。電話那頭承辦人親切的和我說明,如果民眾真的不滿意此張裁罰書,就請他提出復查,但裁罰書係由法務科向警察機關採證後開立,一般來說復查成功的機率較不高。雖然我將她的說明轉達給這位陳先生,但他仍然皺著眉頭。為了維護他的權益,我還是遞上了復查申請書。在陳先生拿到復查申請書後,他嘆了一口氣,說:「沒關係,我已經知道情形了,不會提復查的,謝謝。」
雖然陳先生認為收到我們的裁罰書好像是收到第二張罰單,原先很不高興堅持不繳納,但經過我耐心的聆聽和努力積極的服務態度,讓他和緩了情緒,最後他接納了這件事。原來真誠的態度才是化解彼此歧見的秘方;我望著他離去的背影,腳步似乎輕盈許多。衷心希望我每一次的服務都能減輕民眾的疑慮,讓他們繳稅時更能心平氣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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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1-19
  • 發布日期: 2016-04-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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