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民眾張先生表示繼承的房子屋齡已經3、40年了為什麼還要繳納房屋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9款規定,私有房屋供住家使用且房屋現值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下者,免徵房屋稅。又房屋現值係依房屋標準價格核算,而房屋標準價格由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依據各種建造材料所建房屋,區分其種類及等級,再依其耐用年數、折舊標準、所處商業交通情形及供求概況訂定。
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必須同時符合「住家使用」及「房屋現值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下」2個要件,才能不用繳納房屋稅,如果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但有部分面積供營業用或其他非住家使用,則須依實際使用情形按不同稅率課徵房屋稅,無免徵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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