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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接受個人贈與土地,所訂立之贈與契約,應否貼用印花稅票?如須貼用應由何人負責貼花?

典賣、讓與及分割不動產契據屬印花稅課徵範圍,故個人將土地贈與政府機關所訂立之贈與契約應貼用印花稅票。又如僅書立一份者,應由立約人或立據人中之持有人或持憑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人,負責貼用印花稅票。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12-04
  • 發布日期: 2016-03-2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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