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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受益費繳納證明


工程受益費繳納證明
申請人  應備證件 作業方式   受理情形
納費義務人 本人身分證正本(查驗後退還)。  
核發證明
全國跨區
繼承人 1. 繼承人身分證正本(查驗後退還)。
2. 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死亡證明文件)。
3. 與繼承人之關係證明文件影本。
代理人 1. 代理人身分證正本(查驗後退還)。
2. 委任人身分證影本(切結後備查)。
3. 繼承人委託代理人申請時需加附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影本、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死亡證明文件)。
4. 授權書或委任書(須有委任人簽名或蓋章)。
註:委任人非自然人時,應檢附身分證明文件為:
A.營利事業組織者:應檢附中央或地方政府核發之核准函,及設立或變更登記表或公司登記事項證明書(得以加註具結之影本代替正本)
B.其他組織者:應檢附其主管機關核准成立之證照(得以加註具結之影本代替正本)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3-01
  • 發布日期: 2016-01-1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6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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