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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屋申報契稅時,記得同時申請按自住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購買房屋申報契稅時,請同時填寫「契稅申報書附聯」,提前申辦房屋按自住之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住家用房屋稅率分為自住(1.2%)及非自住(1.5%),自住房屋係指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同時符合房屋無出租並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新所有權人於取得房屋後,如供自住使用,契稅申報書附聯之房屋使用別可填載為自住使用;若超過3戶並擇定該房屋適用自住稅率者,則可勾選放棄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所有他處房屋按自住稅率課徵房屋稅。

    有關地方稅之相關規定,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0800-086969免付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1-19
  • 發布日期: 2018-10-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3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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