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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移轉現值申報後發現所有權人已經死亡,應如何處理?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稽徵機關受理土地增值稅移轉現值申報後發現所有權人已死亡之後續處理方式,依所有權人死亡之時間點是在受理申報前或申報後而有所不同。

該局說明,如果所有權人於申報前已死亡,該土地移轉現值申報案件直接由稽徵機關逕為註銷;如果所有權人是在申報土地移轉現值後、辦竣移轉登記前死亡,則可由全體繼承人或取得該土地之繼承人會同買受人辦理撤銷現值申報。

該局提醒民眾,如果土地增值稅已繳納,應退還之土地增值稅即成遺產債權。如果繼承人有數人,在遺產分割協議書就債權之歸屬未明定前該項債權如何分割尚有協調空間,不宜逕以繼承人之一為退還稅款對象。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果有任何問題,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04-22585000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1-19
  • 發布日期: 2018-05-2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2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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