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資訊 > 稅務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夫妻間贈與土地時,應事先評估是否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臺中訊)近來有民眾向地方稅務局詢問夫妻間贈與土地是否免徵土地增值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夫妻間贈與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於再移轉第三人時,以該土地第一次贈與前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
該局強調,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方式係採倍數累進稅率,因為夫妻間贈與土地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並非實質免稅,只是延緩課稅,未來再移轉第三人時,漲價幅度自然較大、稅賦可能更重。因此特別提醒民眾,夫妻間贈與土地是否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應審慎評估該筆土地的漲價空間,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時機繳稅。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1-19
  • 發布日期: 2018-06-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2355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