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制定納稅者權利保護「專法」已成為當代法治先進國家立法潮流,為接軌國際,並保障賦稅人權,維護人民基本生存權利,實現公平課稅及嚴守程序正義,105年12月9日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第14次會議三讀通過制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同年12月28日總統公布,並自106年12月28日施行。 制定重點如下:
一、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不得加以課稅。
二、落實正當法律程序。
三、公平合理課稅。
四、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組織。
五、強化納稅者救濟保障。
鑑於制定納稅者權利保護「專法」已成為當代法治先進國家立法潮流,為接軌國際,並保障賦稅人權,維護人民基本生存權利,實現公平課稅及嚴守程序正義,105年12月9日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第14次會議三讀通過制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同年12月28日總統公布,並自106年12月28日施行。 制定重點如下:
一、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不得加以課稅。
二、落實正當法律程序。
三、公平合理課稅。
四、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組織。
五、強化納稅者救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