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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納保官協助民眾解決租稅爭議👍

(臺中訊)依據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6款規定,私人房屋如為專供飼養禽畜之房舍、培植農產品之溫室、稻米育苗中心作業室、人工繁殖場、抽水機房舍或專供農民自用之燻菸房、稻穀及茶葉烘乾機房、存放農機具倉庫、堆肥舍等,免徵房屋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該轄區民眾於日前接獲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通報之違建公文,因該違建係未保存登記房屋且僅為住家使用,不知仍須申報房屋稅籍,擔心受罰而尋求納保官協助。納保官在瞭解該屋使用情形後,向其說明雖為未保存登記房屋,仍應依法設立房屋稅籍並繳納房屋稅,經協同權責單位現場勘查後,核算其補徵房屋稅額每年未達11千元,依規免予處罰,並主動提醒該屋係專供飼養禽畜之房舍,依前揭規定可申請免徵房屋稅。該民眾非常感謝納保官的積極協助,其主動為納稅者節稅,保障納稅者權益的精神,值得嘉許。

該局為保障納稅人權利,選派9名具法律、會計及稅務專業之資深同仁擔任納稅者權利保護官(簡稱納保官),居於超然獨立地位,提供民眾最即時適切服務,積極為民眾權利把關,如有稅捐爭議、申訴陳情或需要行政救濟諮詢時,均可尋求納保官協助;另如有其他稅務問題,亦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04)22585000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也可上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詢相關資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9-29
  • 發布日期: 2022-05-1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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