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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位置 首頁 > 其他資訊 >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稅捐專區 >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稅捐緩繳減免紓困措施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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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被政府公告暫停營業時,娛樂稅有何減免措施?

答:政府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公告休閒娛樂場所或其他場所附設娛樂設施等應暫停營業,其適用查定課徵娛樂業者,停止營業期間之娛樂稅,稅務局主動依該業別主管機關提供清冊或查得資料辦理停止課徵手續,免由娛樂稅代徵人提出申請。

聯絡人:消費稅及管考科  楊琇琇(04)22585000-455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7-07
  • 發布日期: 2021-06-0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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