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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地價稅即將開徵了,別因逾期繳納,被加徵滯納金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豐原分局表示:地價稅每年開徵一次,106年地價稅繳納期間為106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課稅所屬期間為1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地價稅逾期繳稅,每超過2日按照稅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超過30日仍未繳稅者,稅捐稽徵機關於送達取證後,將會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今(106)年已委託郵局於10月底陸續寄出地價稅稅單,如果没有收到稅單或不小心遺失,只要一通電話或利用網路申請補發,稅捐稽徵機關將會為您重新寄送。
  如您有任何稅務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1-19
  • 發布日期: 2017-10-2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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