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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貼用印花稅票,納稅義務人應於每枚稅票與原件紙面騎縫處,加蓋圖章辦理印花稅票註銷,個人得以簽名或畫押代替圖章。如稅票連綴,無從貼近原件紙面騎縫者,得以稅票連綴處為騎縫辦理印花稅票註銷。
該局指出,實貼印花稅票者,應依規定辦理註銷,如違反註銷規定,按情節輕重,照未經註銷或註銷不合規定之印花稅票數額,處5倍至10倍罰鍰,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應依規定辦理銷花,以免受罰。
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貼用印花稅票應依規定註銷
該局指出,實貼印花稅票者,應依規定辦理註銷,如違反註銷規定,按情節輕重,照未經註銷或註銷不合規定之印花稅票數額,處5倍至10倍罰鍰,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應依規定辦理銷花,以免受罰。
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1-19
- 發布日期: 2017-05-2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