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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可申請免徵房屋稅!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照顧低收入戶生活需要並減輕經濟壓力,對於低收入戶所有且供自己居住之住宅房屋,可檢具區公所核發的證明文件,向房屋所在地之地方稽徵機關申請免徵房屋稅。
        該局提醒民眾,此項免徵房屋稅之規定僅適用於低收入戶,至於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中低收入戶的住宅不能適用。
        民眾如果有稅務相關問題,歡迎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1-19
  • 發布日期: 2017-01-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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