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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舊不堪或已毀損廢棄車輛,請務必至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手續

(臺中訊)最近地方稅務局常接獲民眾詢問,車輛已老舊無法使用,已委託專門處理廢棄車輛回收之廠商,為何又收到使用牌照稅繳款書。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車輛老舊不堪或已毀損送交環保廢棄回收,請務必取得環保廢棄回收商出具之廢棄機動車輛回收單及車輛牌照,憑以向當地監理機關辦理車輛報廢手續,如果未辦妥報停、繳銷、註銷或報廢牌照手續,依法仍需課徵使用牌照稅,直到車主辦妥相關手續為止。
該局提醒車輛所有人,使用牌照稅是按日計徵,車輛如果不能使用,請車主或使用人儘速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註銷牌照手續,使用牌照稅即可課徵到車輛廢棄回收之日,如果有溢繳問題稅捐稽徵機關也會主動辦理退還溢繳稅款。
民眾如有相關繳稅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1-19
  • 發布日期: 2016-12-2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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