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級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資訊
> 稅務新聞
(臺中訊)陳先生兄弟三人繼承父親之遺產,欲以公同共有辦理繼承,向地方稅務局詢問是否要繳印花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繼承人遺產分割協議書,如包括不動產分割在內,且係持憑該分割協議書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者,該協議書就分割不動產部分,核屬印花稅法第5條第5款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應就分割不動產部分按協議成立時價值之千分之一,貼用印花稅票。
該局進一步說明:若繼承人未訂遺產分割協議書,僅持土地登記清冊申請物權登記為公共同有者,因該清冊並未載明協議辦理之內容,則該清冊不具上開規定買賣、交換、贈與或分割不動產之性質者,核非屬印花稅之課稅範圍,無需貼用印花稅票。
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繼承不動產所立契據如何貼用印花稅票?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繼承人遺產分割協議書,如包括不動產分割在內,且係持憑該分割協議書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者,該協議書就分割不動產部分,核屬印花稅法第5條第5款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應就分割不動產部分按協議成立時價值之千分之一,貼用印花稅票。
該局進一步說明:若繼承人未訂遺產分割協議書,僅持土地登記清冊申請物權登記為公共同有者,因該清冊並未載明協議辦理之內容,則該清冊不具上開規定買賣、交換、贈與或分割不動產之性質者,核非屬印花稅之課稅範圍,無需貼用印花稅票。
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1-19
- 發布日期: 2016-09-1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