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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章房屋課徵房屋稅,還是不合法!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對於未領得使用執照之房屋自不例外。至房屋稅的完納,僅表示納稅義務的履行,不能據以使無照違章建築房屋,變成合法。
        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房屋如有新建、增建、改建、變更使用情形,請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稅務局申報房屋稅籍有關事項及使用情形,否則發生漏稅者,除了補繳稅額外還需要按所漏稅額處2倍以下罰鍰。
        如您對房屋稅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撥打地方稅務局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1-19
  • 發布日期: 2016-07-2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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