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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財產局與私人所訂之分割契約書,要不要貼用印花稅票?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國有財產局與私人因分割共有不動產,所簽訂之分割協議書,國有財產局因分割取得持分部分,依法可免貼印花稅票。至於私人依分割取得之部分,則應按金額千分之ㄧ貼用印花稅票。


地方稅務局也特別呼籲,印花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已建置完成,公司行號或執行業務者如有書立各式應貼用印花稅票之憑證,只要至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或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www.etax.nat.gov.tw/)點選「地方稅網路申報」,即可輕鬆地完成印花稅申報作業,網路申報省時省力,是納稅人最佳的選擇。


民眾若有任何疑義或需要進一步的資訊,歡迎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1-19
  • 發布日期: 2016-04-2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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