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貼日: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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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訊)
民眾領用一般小貨車號牌,為了載人於後排加裝座椅,卻沒向監理機關辦變更為小客(貨)車補繳差額使用牌照稅,一旦被查獲就會重罰。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部分車主將小貨車加裝座椅變更為客貨兩用車使用,只要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就會被視為移用牌照,將會依使用牌照稅法第31條規定,以相同汽缸總排氣量自用小客(貨)車全年度之應納稅額裁處2倍罰鍰。
稅務局提醒,如有加裝座椅之需要,請主動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及繳納差額稅費,勿因一時疏忽而受罰;事後如拆除座椅,回復小貨車使用,亦應辦理變更,以減少稅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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