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貼日:2026-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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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訊)為保障同性婚姻家庭租稅權益,財政部今年放寬同性婚姻關係雙方二親等以內血親,以及二親等以內血親之配偶的親屬認定,符合條件者可比照現行租稅優惠規定。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符合身障免徵使用牌照稅資格的市民朋友,主動提出申請,每年最高可省下1萬1,230元牌照稅。
地稅局表示,為照顧身心障礙者行的需求並減輕家庭照顧負擔,身心障礙者二親等內親屬所有、供身心障礙者使用的車輛,符合規定即可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過去因法規對同性婚姻親屬關係的認定限制,同婚伴侶與對方的直系親屬或二親等內親屬,未能成立法律上的姻親關係,因此部分家庭無法適用相關租稅優惠。如今財政部放寬認定,同婚家庭符合條件者,也能享有與其他家庭一致的租稅保障。
地稅局進一步舉例,甲、乙為同性婚姻關係,甲為身心障礙者,乙的妹妹(丙)所有的A車供甲使用,若丙與甲設籍於同一戶,或A車車籍地址與甲戶籍地址相同,符合其他相關規定時,A車即可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
地稅局特別提醒,使用牌照稅按日計徵,且身障免牌照稅優惠須經申請才能適用,並非符合資格就會自動減免。因此,符合資格的民眾可儘速透過地稅局官網線上申辦,或就近至該局所屬分局臨櫃辦理,及早申請、及早享受減免權益。如需了解詳情或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轉全智慧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竭誠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