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貼日:202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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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開徵,繳款書將於3月底前陸續寄出,提醒民眾收到後如期繳納,若未收到繳款書或遺失,可向該局所屬8分局或就近監理機關稅務局設置之服務櫃檯申請補發。
該局表示,民眾可於開徵2個月前申請約定「用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就不用擔心漏接稅單。可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網站,點選「線上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申請,或到稅務局官網(http://tax.taichung.gov.tw)書表下載專區下載申請書、或利用繳款書上印製的電子信箱欄位,填妥彌封後寄回稅務局;此外,也可親至稅務局所屬8分局全功能櫃台辦理。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現已提供多元繳稅管道,除臨櫃至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便利商店、臨櫃刷信用卡、自動櫃員機等繳稅方式外,亦可利用網路繳稅,包括使用行動支付、電子支付帳戶、晶片金融卡、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約定轉帳等方式,請記得於繳納期限前繳納,以免受罰。
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該局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