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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熱氣球體驗活動,業者應先辦理娛樂稅代徵登記

  • 張貼日:202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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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訊)近期各地熱氣球活動日益盛行,吸引許多民眾搭乘體驗。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業者,應於活動前向地方稅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手續。

地稅局說明,熱氣球屬於航空器的一種,舉辦熱氣球載客活動並收取費用,無論繫留或自由飛行體驗,均屬娛樂稅法「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範圍,業者應於活動前向地方稅稽徵機關辦理娛樂稅代徵登記,於台中市舉辦活動者並應於活動結束後 10日內,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繳銷剩餘票券及辦理結案手續。

地稅局提醒,臨時性娛樂活動,業者未於舉辦前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手續,經檢舉或查獲,將會處最高1萬5,000元罰鍰、不為代徵或短漏報娛樂稅者,除追繳所漏稅額外,按應納稅額處5至10倍罰鍰。同時違反者,將擇一從重裁處。請業者多加留意,以免被查獲而受罰。

如有相關疑問,歡迎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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