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貼日: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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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訊)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梧棲區王先生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寄出的傳繳通知,不知是否為詐騙信件,特地向該局查詢確認是否還有稅款未繳納?
該局說明,民眾應繳納的各項稅捐,繳款書經稅捐稽徵機關合法送達後,若逾繳納期限30日,仍未繳納者,即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強制執行,該分署會寄發傳繳通知書,如逾期仍未繳納,可能遭遇扣押存款、薪資,或是查封拍賣股票、動產或不動產等強制執行措施,影響權益甚鉅。因此若接到執行分署欠稅傳繳通知書,若為3萬元以下之稅款,於應到案時間前,可持印製條碼通知書直接至統一、全家、萊爾富及OK等4大便利商店繳款,或使用行動裝置掃描右方QR-Code行動條碼進行繳納,免收手續費,方便省時免奔波。
該局進一步說明,如果已超過傳繳通知書繳納期限或欠稅金額超過3萬元,民眾可持身分證明文件到執行分署或稅捐稽徵機關開立繳款書後,至金融機構繳納;或購買郵政匯票,受款人填寫傳繳通知書上移送之稅捐稽徵機關名稱,連同傳繳通知書以掛號郵寄給該稅捐稽徵機關繳納稅款。又如一次繳清有困難時,請與執行分署聯繫申請分期繳納,切勿置之不理,加重負擔。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每年定期開徵的地方稅目如下:使用牌照稅(4月1日至4月30日)、營業用使用牌照稅分二期(4月1日至4月30日、10月1日至10月31日)、房屋稅(5月1日至5月31日)、地價稅(11月1日至11月30日)。請納稅義務人記得按時繳納,以免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民眾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撥打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也可上該局網站(https://www.tax.taichung.gov.tw)查詢相關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