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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頂樓增建廣告塔不列入房屋稅課徵範圍

  • 張貼日:2025-05-26
  • 點閱次數:141

        (台中訊)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頂樓增建廣告塔,除加重其房屋負荷量外,並無增加房屋使用價值,非屬於房屋稅課徵對象。
        該局說明,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但房屋頂樓增建廣告塔,無法增加該棟房屋之使用價值,所以不屬於房屋稅課徵對象,無須向建物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課稅。
        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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