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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辦車牌報廢之車主,仍應繳清使用牌照稅

  • 張貼日:2023-08-15
  • 點閱次數:14809394

(臺中訊)民眾詢問已在線上申辦車牌報廢,為什麼事後仍然收到使用牌照稅繳款書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車籍在臺中市之民眾利用「廢車回收一站通」線上申辦車牌報廢,雖已完成異動登記,惟因網路申辦案件並未經派駐監理站之服務櫃檯辦理查欠作業,致有部分車輛有未繳清使用牌照稅的情形。

稅務局說明,此類案件會就欠稅的車輛主動寄發使用牌照稅繳書,車主收到後應如期繳納。逾期繳納使用牌照稅者,每逾3日按應繳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如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依法移送強制執行,提醒民眾特別注意唷!

您對使用稅牌照相關事項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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