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貼日:202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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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訊)111年地價稅已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止,繳款書於10月20日已陸續寄出,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在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而被加徵滯納金,若繳款書的郵寄地址有變更,亦請記得向當地稅捐稽機關提出申請。
該局說明,依土地稅法規定以8月31日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所載之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並以納稅義務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之地價總額計徵,填發1張繳款書。納稅義務人對地價稅繳款書所載稅額如有疑問或尚未收到繳款書者,請儘速向該局所屬各分局查詢或申請補發。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方便民眾繳稅,已提供多元繳稅管道供選擇利用,除已辦理約定轉帳繳納外,納稅義務人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以現金繳納;亦可透過自動櫃員機(ATM)、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電子支付帳戶等方式進行繳稅,稅額在新臺幣3萬元以下者,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另外,還可使用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免輸入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即可輕鬆快速完成線上繳稅,或透過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服務業者之APP進行繳稅。
如您對地價稅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撥打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