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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東地震災損報停、報廢車輛,免申請!地方稅務局主動退還溢繳之使用牌照稅

  • 張貼日:2022-10-12
  • 點閱次數:14809314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因應日前花東地震造成嚴重災害,對於受損無法使用之車輛,車主已依交通部發布「因應0918池上地震災害相關受災民眾公路監理業務權益措施」規定,於112331日前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者,地方稅務局將依監理機關通報資料主動辦理退還溢繳之使用牌照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使用牌照稅係以日計徵,車輛無法使用需向監理機關辦理相關手續,使用牌照稅始得停止計徵;為幫助民眾重建家園並處理相關善後事宜,基於愛心辦稅及便民服務,民眾所有汽、機車(151cc以上),如地震災害受損,需修復始能使用,或因損害嚴重已無法繼續使用,車主可於災害發生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地方稅務局會依監理機關通報資料辦理退稅,免由民眾提出申請。民眾若有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詳細為您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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