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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分屬兄妹所有,地價稅不得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

  • 張貼日:2022-07-18
  • 點閱次數:14809306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須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直系親屬其中1人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無營業使用情形,且地上房屋屬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才可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稅務局舉例說明:林小姐所有土地申請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經查明雖有本人設立戶籍,且無出租或供營業情形,但因土地上之房屋為哥哥所有,依規定無法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如果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及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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