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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徵使用牌照稅車輛經註銷牌照後使用公路被查獲,如免稅條件未變免補稅處罰

  • 張貼日:2022-01-25
  • 點閱次數:14809265

    (臺中訊)林君所有已辦身心障礙免稅車輛,經註銷牌照後使用公路被查獲,特地向地方稅務局詢問,應否補稅處罰?

    該局說明,已核准免徵使用牌照稅之車輛,因逾期檢驗經監理機關逕行註銷牌照,或因失竊註銷牌照嗣後尋獲未向監理機關重領新牌照,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如經查明使用被查獲時之免稅條件不變,應免按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第2項規定補稅處罰。

    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或04-22585000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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