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全球資訊網網頁Logo

:::
連結地稅小幫手 我是地稅小幫手,很高興為您服務! 視訊e指通 官方Line諮詢 中市稅輕鬆FB Instagram Youtube Podcast

無償供公眾通行使用的私有土地都可以免徵地價稅嗎?

  • 更新日期:2024-09-20
  • 點閱次數:14809219
  • 張貼日:2021-10-26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私有土地如無償供公眾通行作道路使用,只要不是建造房屋應保留的法定空地,都可以向土地所在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免徵地價稅;但若屬於建造房屋應保留的法定空地,就不符合免徵地價稅規定。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法定空地是法律強制規定建地須留設的空地,目的是為了避免建築物過度密集,優化景觀視野及消防功能,也是申請建築獲准的必要條件,其利益已歸屬建築物所有權人享有,縱然供公眾通行使用,仍與單純無償供公眾通行的道路用地有別,故仍須繳納地價稅。

民眾如有任何稅務疑問,歡迎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