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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投遞地址變更,請向稅務局提出申請!

  • 張貼日:2021-01-18
  • 點閱次數:14809809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為每年41日起至430日止,常有部份民眾反映沒有收到稅單,所以如有地址搬遷情形,可由本人撥打稅務局電話經核對身分後即可辦理通訊地址變更或透過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線上申辦。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原委託臺中區監理所及所轄豐原、臺中市監理站辦理之使用牌照稅業務,自107年起已由該局收回自辦。車主如有使用牌照稅相關稅務問題或通訊地址變更等情形,可以電話、書面及臨櫃等方式向車籍所在地之地方稅務局所屬分局詢問及辦理地址變更,以利收受使用牌照稅繳款書,並如期繳納稅捐。

    如您對使用牌照稅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撥打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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