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全球資訊網網頁Logo

:::
連結地稅小幫手 我是地稅小幫手,很高興為您服務! 視訊服務e指通 官方Line諮詢 中市稅輕鬆FB Instagram Youtube Podcast

騎樓走廊用地供公共通行可申請地價稅減免

  • 張貼日:2018-11-16
  • 點閱次數:157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供公共通行之騎樓走廊用地若沒有圍用或營業使用的話,可向土地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減免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土地稅減免規則規定,騎樓走廊用地如果供公共通行,地上無建築改良物者,免徵地價稅。有建築改良物者,則依地上建築改良物層數按比例減免:有建築改良物一層者,減徵二分之一;有建築改良物二層者,減徵三分之一;有建築改良物三層者,減徵四分之一;有建築改良物四層以上者,減徵五分之一。至於建築改良物層數之認定,以所有權狀之記載為準。

     民眾若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1接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