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貼日:202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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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訊)115年期房屋稅繳納期限至6月1日,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尚未完成繳納的民眾儘速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增加額外負擔。
地稅局說明,房屋稅繳納方式非常多元,民眾可透過金融機構臨櫃繳納、便利商店繳納、ATM轉帳、信用卡、行動支付及網路繳稅等方式完成繳納,以e化方式就能輕鬆繳稅,免出門、快速又便利。另繳款前請確認繳款書上所載納稅義務人姓名、房屋坐落地址等資料是否正確,避免誤繳他人的稅款。
地稅局特別提醒,房屋稅逾期未繳納,每逾3日將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若超過30日仍未繳納,除須加徵滯納金外,還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請民眾務必留意,及早繳納,避免荷包失血。
此外,若民眾未收到稅單、遺失稅單或對課稅內容有疑問,可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地方稅務局官網或撥打服務電話查詢及申請補發。如有相關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轉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