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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繳納期限將至 地稅局提醒按時繳交免受罰

  • 張貼日:202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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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訊)115年期房屋稅繳納期限至61日,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尚未完成繳納的民眾儘速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增加額外負擔。

地稅局說明,房屋稅繳納方式非常多元,民眾可透過金融機構臨櫃繳納、便利商店繳納、ATM轉帳、信用卡、行動支付及網路繳稅等方式完成繳納,以e化方式就能輕鬆繳稅,免出門、快速又便利。另繳款前請確認繳款書上所載納稅義務人姓名房屋坐落地址等資料是否正確,避免誤繳他人的稅款。

地稅局特別提醒,房屋稅逾期未繳納,每逾3日將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若超過30日仍未繳納,除須加徵滯納金外,還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請民眾務必留意,及早繳納,避免荷包失血。

此外,若民眾未收到稅單、遺失稅單或對課稅內容有疑問,可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地方稅務局官網或撥打服務電話查詢及申請補發。如有相關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04-225850001轉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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