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新日期:2026-09-21
- 張貼日:202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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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同性婚姻伴侶雖已是法律上的配偶,但雙方家人之間並不因此具有親屬關係。財政部已於115年放寬相關規定,同性婚姻伴侶雙方的親屬,可以比照直系親屬,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以落實婚姻租稅平權。
舉例來說,土地要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2‰,其中1項條件是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須在該處完成戶籍登記。若甲、乙為同性婚姻伴侶,房地為甲所有,但只有乙的父母在該處設籍,過去即無法適用優惠;新規定上路後,乙的父母可比照甲的直系親屬認定,只要其他條件也符合,就可申請地價稅的自住優惠稅率。
提醒您,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要件的民眾,必須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准後當年度即可適用優惠稅率;逾期申請,則自次年起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