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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購列管之自用住宅用地於5年內因繼承而移轉者,須繳還原土地增值稅之退稅嗎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經核准重購退還土地增值稅之重購土地,在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5年內如果因為繼承而移轉所有權者,免予追繳原退還稅款。 該局說明,土地所有權人因重購土地退還土地增值稅者,其重購之土地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5年內若再行移轉或改作其他用途者,應追繳原退還稅款。但發生繼承情事而移轉者為例外情形,不用繳還原退還稅款。 該局提醒民眾,繼承人繼承土地後仍然在管制之列,如果在上述5年列管期間內再行移轉或變更用途時,稽徵機關仍將向繼承人追繳原退還稅款。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果有任何問題,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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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屋退土地增值稅,節稅有撇步!
重購土地地價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扣除繳納土地增值稅後有餘額者,方能退稅 重購土地退稅請求權時效,依行政程序法第退稅之節稅撇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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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退稅支票未送達通知單」千萬不可看完隨手丟棄!
,會另行郵寄「退稅支票未送達通知單」,再次提醒民眾有尚未領取之退稅支票,考量民眾權益該局會再次寄送「退稅支票未送達通知單」給受退稅人,係以掛號郵寄退稅支票或書面通知納稅義務人領取退稅支票,不會以電話通知納稅義務人至提款機領取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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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因交通事故毀損,辦理停駛或報廢手續後,溢繳稅款可申請退稅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若車輛暫時或永久無法使用,應先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或報廢手續,使用牌照稅計徵至停駛或報廢前一日,可申請退還溢繳至年底的使用牌照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永久無法使用,因事隔多日後才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經監理機關認定確因交通事故毀損不堪使用,汽車燃料使用費計徵至毀損(即事故)前一日者,使用牌照稅比照汽車燃料費,計徵至毀損(即事故)前一日。該局籲請車主車輛不堪使用,可將車輛交合法環保回收廠商處理,切勿將受損車輛隨意棄置於路旁,以防不肖人士做為不法之工具使用。 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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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稅提供直撥退稅服務
,退稅款就可直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之帳戶。該局為提供更優質的納稅服務,除可支票退稅外,另增加退稅直撥入帳之便民措施」,俟完成退稅程序後,即可將退稅款項直接匯入至指定帳戶內,省時又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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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民眾留意退稅方式,莫讓詐騙集團有機可趁
span>(一)直接劃撥退稅span>(二) 支票退稅凡納稅義務人申請退稅時,得於退稅申請書內填寫在郵局的存簿儲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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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稅提供直撥退稅服務 (1)
,退稅款就可直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之帳戶。該局為提供更優質的納稅服務,除可支票退稅外,另增加退稅直撥入帳之便民措施」,俟完成退稅程序後,即可將退稅款項直接匯入至指定帳戶內,省時又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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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民眾留意退稅方式,莫讓詐騙集團有機可趁 (1)
span>(一)直接劃撥退稅span>(二) 支票退稅凡納稅義務人申請退稅時,得於退稅申請書內填寫在郵局的存簿儲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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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重購自用住宅用地退稅要件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後,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2年內如重購土地並供自用住宅使用,於新購土地地價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扣除繳納土地增值稅時,可申請退還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之數額,惟退還金額以已納土地增值稅額為上限。 該局進一步說明,前述規定,於先購買供自用住宅使用土地後,2年內再另行出售其他自用住宅用地者,亦可適用。惟須注意,該出售及重購土地所有權人須為同一人;另在先購土地時,必須在購買當下已擁有供待售之自用住宅用地,亦即有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至少1人設立戶籍於該待售土地,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此外,經核准退還土地增值稅後,該重購土地在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算5年內,亦須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使用並不得移轉,以免被追繳原退還稅款。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上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 .tw)查閱,或利用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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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地建屋於出售原自用住宅用地後2年內建造完成,如符重購退稅要件可申請退稅
="cjk" align="justify">該局說明,申請退稅的條件除了原出售及重購土地所有權人屬同先購後售土地,在購買土地時原持有的土地必須供自用住宅使用,才能退稅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