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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重購自用住宅用地退還土地增值稅2年內買賣期間如何認定
span>年多前買了一棟房子,而原來舊的房子最近才出售,申請重購退稅在扣除繳納土地增值稅後之餘額,就可以向出售土地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退稅span>年內再行出售土地,且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也可以提出重購退稅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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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9月開始全面清查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案件!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自9月起針對已核准重購退稅的自用住宅用地但是為了避免退稅優惠被濫用,地方稅稽徵機關在核准此類案件後將會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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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行車輛重複繳納使用牌照稅可否免辦理退稅抵欠
且與該重複繳納使用牌照稅之寄行車輛,係屬不同之寄行車主,是可以免辦理退稅抵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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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期間車輛未使用,可申請停駛期間免繳納使用牌照稅
,申請停駛期間,可以幫助民眾省下不少稅款,如有溢繳,還可申請退稅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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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否准減免稅捐或退稅不服者,應逕行提起訴願
於其他非屬稅捐核課之處分,例如對否准減免稅捐或退稅請求之行政處分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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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購土地5年內不符自用住宅須追繳土地增值稅退稅款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申請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經核准退稅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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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購退稅5年內將重購土地贈與配偶者,應追繳原退稅款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稅法第37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因重購土地退還土地增值稅者,其重購之土地,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5年內再行移轉時,除就該次移轉之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外,並應追繳原退還稅款;重購之土地,改作其他用途者亦同。是以重購之土地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5年內贈與移轉登記予其配偶,依現行民法規定,其產權已由受贈配偶取得,係屬實質移轉,依規定仍應追繳原退還土地增值稅稅款。 納稅義務人如仍有疑問,可撥打該局服務電話(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或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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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期間車輛未使用申報停駛,可免繳使用牌照稅
,申報停駛期間,即可免繳納使用牌照稅,如有溢繳稅款,尚可申請退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