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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族注意,車牌亂掛牌照稅罰很大

    (台中訊)有一些車主可能會覺得車子有掛車牌就好,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則表示,車子不能掛別車的車牌,否則經查獲後,兩部車都會受罰。最近台中市東區就有一位有2台車的吳先生,把其中1台車的車牌掛在另1台車上,行經大智路時,被警方臨檢查獲,不久後收到地稅局數萬元的罰單,經向地稅局瞭解後,才知道因為他移掛車牌而被重罰,懊惱不已。

    地稅局說明,車牌有移掛的情形,不僅移掛車牌的車主會被處罰,將車牌借給他人使用的人也會被處罰,罰款高達2倍。這位吳先生擁有2台車,其中11年的牌照稅是7,120元,另1台則是11,230元,2台車加起來的罰鍰高達36,700元。

    地稅局長沈政安表示,除了警方攔檢外,該局也在8個重要路口架設車牌辨識系統,及利用停車場和停車格紀錄查察。一旦發現車型、廠牌或顏色與車籍登記不符,就會開罰。他呼籲民眾千萬不要貪圖一時之便,隨意移掛車牌,以免因小失大。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何科長  

聯絡電話:04-22585000-2610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8-12
  • 發布日期: 2024-08-1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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