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資訊 > 稅務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颱風造成災害損失,可申請地方稅減稅

0726災損減免圖片1
0726災損減免圖片1

(台中訊) 今年第3號颱風「凱米」侵台機率高,依據中央氣象署的天氣預報,可能本(7)月24日(週三)就會發布海上颱風警報,25日(週四)可能登陸。以往颱風來襲都會帶給中部地區大量的雨水,如果風勢強勁,更可能發生房屋毀損的災情。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除了事先做好防災準備,萬一發生災情,地稅局主動蒐集資料,也提醒民眾可以在災害發生日起1個月內申請減免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922日前可申請減免地價稅,明年3月24日前可申請減免房屋稅

      地方稅務局表示,如因水災受損的汽車、機車(151cc以上),需要修復才能使用或無法再使用,請民眾於災害發生日起1個月內,持證明文件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使用牌照稅可以計算到水災發生前1日;如果未能即時辦理報停手續,則可在災害發生日起1個月,檢具相關機關核發證明及修車廠證明文件,按修復前未使用日數減免。而查定課徵的娛樂稅業者,如因災害受損而無法營業,也須從災害發生日起1個月內提出申請,地稅局會依勘查結果,以實際營業天數計徵娛樂稅。

      此外,若房屋因颱風災害受損,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才能使用者,房屋稅可全免;毀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到5成者,則可申請減半徵收。該局提醒受災民眾先拍照或錄影存證,並於明(114)324日前提出申請。如因豪雨導致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的土地,可在922日前申請地價稅全免。地稅局補充,該局也會依相關通報,主動協助受災民眾減輕稅負。

      民眾如果仍有疑問,歡迎利用地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22585000按1轉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7-26
  • 發布日期: 2024-07-2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2554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