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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報稅的季節,別忘記了,也要繳納房屋稅!

(臺中訊) 113年度房屋稅即將於5月1日開徵,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今年房屋稅繳款書已於4月22日陸續寄出,繳納期間截至同年5月31日止,請納稅義務人依限期繳稅,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納稅義務人如未收到或已收到繳款書後不慎遺失,可以透過電話、傳真、網路或親自向該局所屬分局申請補發,以利繳納。

該局進一步說明,往年有許多民眾因住居所地址變更未即時向該局申報,而遲遲無法收到稅單,致延誤繳納,因此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住居所地址有變更時,請即時向該局所屬分局提出申請變更地址,以保障自己的權益。另為響應環保,納稅義務人可使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已完成網路服務註冊之全民健康保險卡或行動自然人憑證(TWFidO)至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線上查詢及繳稅,無須列印紙本繳款書;或可申請「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轉帳通知及繳納證明」,一經申請成功,每年皆可適用!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對房屋稅繳款書或相關事項有疑問時,歡迎利用電話向地方稅務局各分局洽詢,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22585000按1轉全智慧客服中心查詢,將有專人服務。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4-26
  • 發布日期: 2024-04-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6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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