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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災損減稅3步驟

(臺中訊) 43日早晨在花蓮外海發生的7.2強震震憾全台,而且整天餘震不斷,許多民眾都驚呼被地震嚇到不行,也有傳出房屋傾倒或財物毀損事件。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將密切與消防局聯繫,若收到本市災損通報,將主動輔導災民申請稅捐減免。

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若因地震災害導致房屋或車輛毀損,有下列情形,可以申請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等減免:

     一、房屋稅:房屋因災害毀損三成以上,未滿五成者,減半徵收;若毀損面積達五成以上必須修復才能使用者,可依毀損月數免徵房屋稅。

     二、地價稅:土地因流失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地價稅全免。

     三、使用牌照稅:汽、機車(151cc以上)因毀損後向監理機關申報停駛或報廢,自監理機關核准之日起使用牌照稅免徵。

     四、娛樂稅:因發生災害致不能營業,採查定課徵之業者可申請扣除未營業天數。

此外,該局提醒民眾,記得「災損減稅」三步驟:

   一、拍照存證:第一時間先拍照保存證據。

  二、檢附文件:損失相關證明文件(監理所核准車輛停駛或報廢文件、災損房屋相片等)

  三、申請減免:發生災損30(車輛毀損1個月)內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可線上申請)。

民眾如有申請災害減稅問題,可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詢,或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04)22585000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4-03
  • 發布日期: 2024-04-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3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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