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納稅義務人收到稅單後,常因忙碌忘了最後繳納期限,錯失了可運用線上繳稅的時效性,最後只能親自拿著稅單到金融代收機構繳稅,耗費時間且不便利。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提升納稅義務人繳納逾期稅單之便利性,財政部自112年11月1日起,開放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逾期案件,於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30日內,仍可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或掃描原稅單上之QR-Code連結至該網站,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方式繳納稅款。
該局進一步提醒,以線上方式繳納逾期稅單,納稅義務人仍需負擔每逾3日加徵1%滯納金,該滯納金會由系統自動設算;但稅單如已超過繳納期限30日,就無法運用該系統繳納,請納稅義務人留意繳納期限,以維護自身權益。您如有其他繳稅相關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轉全智慧電話客服中心查詢,將有專人為您詳細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