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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配偶生前贈與土地 台中地稅局主動幫省百萬土地增值稅

       (臺中訊)台中市一位李太太獨自扶養年幼的3個小孩,因為收入不穩定而決定賣掉先生生前贈與給她的土地,但需要繳納上百萬元的土地增值稅,讓她備感壓力。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承辦人員在案件審查過程中,發現李先生在贈與土地後2年內死亡,就主動請李太太提供遺產稅申報資料,幫她省下百萬餘元土地增值稅金,讓她直呼揪甘心。
       地稅局長沈政安表示,配偶贈與的土地,移轉時可以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下次再移轉應課稅時,會以第一次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的前次現值計算漲價課徵。李先生是30多年前取得土地,在5年前贈與給太太,當時申請配偶贈與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李太太現在出售土地,需從李先生30多年前取得時,開始計算土地漲價數額,因此需繳納高額的土地增值稅。
       沈局長進一步說明,如果配偶贈與的土地,該土地已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併入贈與人的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為免重複課稅,受贈人嗣後移轉該土地,會以繼承時的公告現值作為前次現值計算土地增值稅。李先生在贈與後2年內死亡,該筆土地已計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所以改從繼承開始時計算土地漲價總數額,大幅降低應納之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表示,民眾對於土地增值稅如果有任何問題,都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12-04
  • 發布日期: 2023-12-0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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