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7年1月1日起原委託臺中區監理所及所轄豐原、臺中市監理站辦理之使用牌照稅業務由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收回自辦;將於不同櫃台提供相同服務。
監理駐點服務櫃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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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
台中區監理所 |
豐原監理站 |
台中市監理站 |
第一辦公大樓1樓 (3,5,6號窗口) 第二辦公大樓1樓 (65,66號窗口) |
辦公大樓1樓 (22-24號窗口) |
第二辦公大樓2樓 (公庫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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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詢電話 |
04-26914646分機11至13,21,22 |
04-25299710分機10至12 |
04-22364786 |
傳真號碼 |
04-26914505 |
04-25299331 |
04-22365410 |
辦理項目 |
(1)新領牌照、申請臨時、試車牌照開單 (2)車輛異動查欠、開單、完稅審查 (3)使用牌照稅免稅、退稅申請案件收件 (4)補發使用牌照稅及罰鍰繳款書 (5)變更使用牌照繳稅款書投遞地址申請案件收件 (6)轉帳納稅申請案件收件 (7)簡易稅務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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