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民眾因財務困難或其它因素而無力一次繳納稅捐,為避免未按期繳納被加徵滯納金,甚至移送強制執行的情形,可申請加計利息並依不同稅額級距分2至36期繳納,詳情可參考本局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有繳稅意願而無力一次繳納稅捐)專區,連結網址(https://www.tax.taichung.gov.tw/2229370/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