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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新裝電梯免課房屋稅112年7月上路

      (臺中訊)台中市政府於今(112)年上半年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重評會議,決議房屋標準單價微幅調高15%,同時順應高齡化趨勢及無障礙空間生活需求,全面取消電梯加價課稅。

      地方稅務局表示,按房屋稅條例規定,有增加房屋使用價值者即為房屋稅課徵對象,以電梯為例,屬附著在房屋的設備,可增加房屋使用價值,原則上應依規定按「載客人數、停階數、電梯速度」等來核算房屋現值,併入房屋稅籍課徵房屋稅。惟因應人口老化趨勢,考量房屋設置電梯多係為提供方便、無障礙的生活空間,已屬廣泛且必要的設施,112年7月1日起取消房屋另行加計電梯核計現值,以減輕民眾租稅負擔,並營造友善宜居的生活環境。

       地方稅務局關心您,相關資訊可至稅務局官網(https://www.tax.taichung.gov.tw)查詢,也歡迎利用地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22585000按1轉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7-28
  • 發布日期: 2023-07-2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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